10月28日,黨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這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部關于黨支部工作的基礎主干法規?!稐l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章要求,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既傳承“支部建在連上”光榮傳統,又體現黨支部建設新做法新經驗,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時代感,為全面加強新時代黨支部建設提供了基本遵循?!稐l例》的制定和實施,對于加強黨的組織體系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全面提升黨支部組織力、強化黨支部政治功能,鞏固黨長期執政的組織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深入領會《條例》的基本精神
制定實施《條例》,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必然要求,是加強新時代組織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強化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的制度保障。學習貫徹《條例》,關鍵是吃透貫穿其中的基本精神,理解把握《條例》制定的目的和意義,切實增強把《條例》規定落到實處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稐l例》的基本精神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每個支部、每名黨員?!稐l例》開篇即鮮明提出,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稐l例》對黨支部設置、基本任務、工作機制、組織生活、支部委員會建設及領導和保障等規定,都立足于嚴,貫穿了嚴密、嚴肅、嚴格、嚴明的要求,推動黨的建設嚴到基層,黨支部工作嚴在經常、嚴出質量,切實解決基層黨建弱化、虛化、邊緣化等問題。
——擴大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習近平總書記對擴大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提出明確要求,強調不斷適應新形勢,拓寬基層黨建的領域,做到黨員工作生活在哪里、黨組織就覆蓋到哪里?!稐l例》在組織設置形式、基本任務規定、組織生活要求等方面,堅持“支部建在連上”這一重大建黨原則,適應新形勢新情況,作出明確規定,推動黨支部的組織和工作對經濟社會各領域的廣泛覆蓋,努力實現哪里有黨員哪里就有黨的組織,哪里有群眾哪里就有黨的工作,哪里有黨員、群眾哪里就有黨組織作用充分發揮。
——提升黨支部組織力。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的力量來自組織。進入新時代,開啟新征程,必須更加注重黨的組織體系建設,不斷增強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把黨員組織起來,把人才凝聚起來,把群眾動員起來?!稐l例》根據黨章相關規定和黨支部職責,明確提出了黨支部的8項基本任務,并從理順工作機制、激活組織生活、建強帶頭人隊伍、強化工作保障等方面,推動全面提升黨支部組織力,在基層工作中唱好主角、吹響“集結號”,抓好重大任務落實,成為黨員和群眾的主心骨。
——突出黨支部政治功能。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政治建設是黨的根本建設。黨支部是政治組織,抓好政治建設、增強政治功能是第一位的?!稐l例》總則第一條明確提出強化黨支部政治功能;第三條明確規定了黨支部工作必須遵循的5條原則,貫穿其中的是旗幟鮮明講政治?!稐l例》通篇內容都鮮明體現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的要求,著力推動黨支部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要求落實到基層,組織引領黨員群眾聽黨話、跟黨走。
——加強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上強調,加強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提高黨支部建設質量,要在明確標準,重在全面規范?!稐l例》針對黨支部建設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對黨支部的設立、擔負的任務、運行的機制、自身的建設等作出規范,既有實體內容,也有程序要求,為各級黨組織抓支部建設提供了標尺。
二、深刻認識黨支部功能定位和工作原則
明確功能定位,是整個《條例》規定和黨支部建設的邏輯起點。依據黨章規定,《條例》第二條用“4個是”界定了黨支部的功能,即:“黨支部是黨的基礎組織,是黨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單元,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這“4個是”彰顯了黨支部在黨的組織體系中的基礎地位和黨的工作中的基本職能。從這一定位出發,《條例》闡明,黨支部“擔負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監督黨員和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職責”。這一職責表述,內在地規定了黨支部的基本屬性,表明了黨支部和黨員的關系、黨支部和群眾的關系?!稐l例》正是以此統領全篇,對黨支部建設作出全面、系統的規定。
黨支部履職盡責、開展工作,時刻保證方向正確、目標明確,就必須有綱紀、有原則?!稐l例》第三條明確了黨支部工作必須遵循的原則,就是“五個堅持”。這五條原則,基于黨支部功能定位和承擔的職責,從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對黨支部開展工作提出總體要求。強調加強思想理論武裝,始終保持先進性、純潔性;強調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強調踐行黨的宗旨和群眾路線,成為黨員、群眾的主心骨;強調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嚴肅黨的紀律,增強生機活力;強調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貫徹落實。黨支部各項工作的謀劃安排和推動,都要遵循這些原則,落實這些要求,使黨支部更加堅強有力,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得到更好發揮。
三、準確把握《條例》的重點內容
《條例》內容覆蓋了黨支部建設的各領域、各環節、各方面。對《條例》的學習掌握,要準確把握以下重點內容。
一是規范黨支部設置方式?!稐l例》著眼鞏固完善傳統領域黨支部建設、拓展建設新興領域黨支部,在規定黨支部設置一般以單位、區域為主,以單獨組建為主要方式的同時,區別4類情況,提出結合實際創新黨支部設置形式。(1)規模較大、跨區域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專業市場、商業街區、商務樓宇等,符合條件的,應當成立黨支部。(2)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單位,應當按照地域相鄰、行業相近、規模適當、便于管理的原則,成立聯合黨支部。聯合黨支部覆蓋單位一般不超過5個。(3)為期6個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項目等,符合條件的,應當成立黨支部。(4)流動黨員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對固定集中,應當由流出地黨組織商流入地黨組織,依托園區、商會、行業協會、駐外地辦事機構等成立流動黨員黨支部。
二是提出黨支部基本任務。黨章第三十二條規定了基層黨組織8項基本任務?!稐l例》結合黨支部基本職責和工作特點,對有關內容進行補充完善、細化延伸,提出黨支部的8項基本任務。這些基本任務,緊扣黨支部職能定位,體現黨支部“直接”面向黨員、群眾的特點,集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抓黨支部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的成功經驗,既承接黨章規定,又符合黨支部工作實際。同時,《條例》以黨支部8項基本任務為基準,對村、社區、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高校、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事業單位、黨和國家機關、流動黨員、離退休干部職工等10類領域和群體的黨支部,分別提出不同的重點任務。如對村和社區黨支部,強調全面領導隸屬本村、本社區的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對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的黨支部,強調按規定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對高校中的黨支部,強調加強思想政治引領,筑牢學生理想信念根基;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黨支部,強調團結凝聚職工群眾,依法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對社會組織中的黨支部,強調教育引導職工群眾增強政治認同;對事業單位中的黨支部,強調參與重要決策,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對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的黨支部,強調圍繞服務中心、建設隊伍開展工作;對流動黨員黨支部,強調組織流動黨員開展政治學習,過好組織生活;對離退休干部職工黨支部,強調引導他們結合自身實際發揮作用。這些重點任務,體現不同領域和群體特點,突出政治功能,強化核心職責,既是任務清單,也是工作標準,對各類黨支部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三是完善黨支部工作機制?!稐l例》總結歷史傳統、現實經驗,將黨支部工作機制主要設計為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及其會議、黨小組及其會議。黨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議事決策機構,黨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黨小組主要落實黨支部安排的工作任務?!稐l例》對各個會議召開的頻次、職權和任務、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此外,《條例》明確了支部黨員大會議題的討論表決方式,規定黨員大會議題提交表決前,應當經過充分討論,村、社區重要事項以及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必須經過黨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有了這個機制,黨支部日常工作運行就有了一個基本遵循?!稐l例》首次在黨內法規中明確黨支部黨員大會的職權,明確黨員大會討論表決的內容及方式,充分體現了對黨員主體地位的尊重,展現了民主集中制這一根本組織原則在黨支部工作中的堅持和運用?!稐l例》以專條的形式對黨小組作出規定,明確了黨小組的劃分原則、工作任務和職責,黨小組組長的產生方式、召開黨小組會的要求等內容,體現了對黨小組在黨支部工作運行機制中地位作用的重視。
四是嚴格黨支部組織生活。組織生活是黨支部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基本方式?!稐l例》按照《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要求,對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作出規定。第四章主要從工作運行機制上對黨支部“三會”作出規定,第五章則從規范組織生活的角度,規定了“三會一課”和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黨支部開展組織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對其頻次、內容、程序等加以明確,確保黨支部的組織生活能夠經常開展、取得實效?!稐l例》對黨支部執行組織生活制度體現了從嚴從實的要求,提出黨員領導干部應當帶頭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組織生活。同時充分考慮黨員實際,對“一方隸屬、參加多重組織生活”的情況作出規定,明確對經黨組織同意可不轉接組織關系的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可將其納入一個黨支部或黨小組,參加組織生活?!稐l例》還充分體現黨支部對黨員的關心關懷,要求黨支部應當注意分析黨員思想狀況和心理狀態,對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和出現重大困難、身心健康存在突出問題等情況的黨員,黨支部書記應當幫助做好心理疏導。這些規定就是要使黨支部有溫度、有活力,充滿正能量、富有戰斗力。
五是強調黨支部委員會和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稐l例》的總體設計,體現了對加強黨支部委員會建設的重視,以專章9條的篇幅作出規范,包括黨支部委員會的組成、任期、產生方式、黨支部書記的選拔和對黨支部委員會的監督管理等,并有針對性地提出加強黨支部委員會建設的措施?!稐l例》針對黨支部建設薄弱環節和黨員群眾呼聲,對加強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作出具體規定。規范了黨支部書記選任條件,明確了不同領域黨支部書記的選拔渠道;提出了黨支部書記培訓和激勵措施,注重從優秀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中選拔鄉鎮和街道領導干部,考錄公務員和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對優秀黨支部書記要表彰表揚;嚴格了對黨支部書記的管理監督辦法,黨支部書記每年應當向上級黨組織和黨支部黨員大會述職,接受評議考核;首次明確第一書記的職責任務;規定符合條件的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可以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主任;明確建立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支部工作機制。這些規定把黨的十八大以來抓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的成功經驗上升為制度安排,為加強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提供基本遵循。
六是壓實黨支部建設領導責任?!稐l例》對各級黨委(黨組)和黨委組織部門抓好黨支部建設作出規定,強化了主體責任,提出了任務清單,明確了規定動作?!稐l例》提出黨委(黨組)要把黨支部建設作為最重要的基本建設,黨委(黨組)書記要帶頭建立黨支部工作聯系點,縣級黨委每年要至少專題研究1次黨支部建設工作。規定了黨委組織部門的具體責任,強調要經常對黨支部建設進行分類指導和督促檢查,加強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同時,規定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注意通過黨支部了解掌握黨員干部日常表現,干部考察應當聽取考察對象所在黨支部的意見。這既有利于發揮黨支部熟悉黨員、了解黨員的重要作用,也凸顯了黨支部在組織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稐l例》強化對抓黨支部建設的監督問責,提出村、社區黨支部工作納入縣級黨委巡察監督工作內容,明確把抓黨支部建設列入各級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重要內容,對黨支部建設出現嚴重問題,黨員、群眾反映強烈的,應當按照規定嚴肅問責。強調各級黨組織應當為黨支部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給予經費保障,并對落實村和社區黨支部書記報酬待遇、給予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支部工作經費支持等作出規定。
各級黨組織要按照黨中央要求,切實把抓好黨支部作為組織體系建設的基本內容、管黨治黨的基本任務、檢驗黨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標準,采取有力措施,組織推動《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不斷增強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黨組織書記抓好黨支部工作、推動黨支部建設的本領,全面提高新時代黨支部建設質量。